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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府「雲林縣北港溪流域前瞻水污染查核計畫」部分業務權限委託「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及「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辦理。

刊登日期:2019/4/10
發文日期:2019/4/3
發文字號:府環水二字第1083603167號
主旨:本府「雲林縣北港溪流域前瞻水污染查核計畫」部分業務權限委託「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及「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辦理。
依據: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、2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第4條辦理。
公告事項公告: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、2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第4條辦理。一、委託期間:自108年2月28日起至108年12月10日止。
二、委託「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辦理「雲林縣北港溪流域前瞻水污染查核計畫」等相關業務。
(一)辦理水污染源稽查工作。
(二)辦理事業放流水採樣工作。
(三)執行不明管線或暗管查緝作業。
(四)執行污染源廢(污)水處理設施功能評鑑作業。
(五)水污染防治相關法令宣導作業。
(六)協助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及行政管理。
三、委託「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、「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及「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辦理水質檢測業務。
四、有關配合事項如有疑義者,請電洽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(電話:05-5526262)